[摘要] 聊城土地市场动态,春节后首挂7宗地块。
2月11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出7宗,其中3宗为城镇,1宗为,1宗为仓储用地,2宗公用设施用地。据了解,7宗将于3月17日集中竞拍。
城镇住宅
2021-140
备注:
1、本全部用于型,由土地竞得人自持。
2、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2021-178
备注:
1、该全部用于回迁安置。
2、度假区管委会以3919.44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2]6号)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2021-179
备注:
1、该全部用于回迁安置。
2、度假区管委会以3917.02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2]7号)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2021-181
备注:
1、规划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
2、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2]8号)文件要求执行。
3、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仓储用地
2021-193
备注:
1、该地上三栋和两座仓库为保留建筑。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管委会缴纳保留建筑物价款154272600元,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开发区管委会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开发区管委会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开发区管委会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出让人予以退还;
2、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款。
公共设施用地
2022-01
备注:
该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2022-02
备注:
该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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