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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挂出九块,其中4宗为城镇,3宗为零售,1宗为科研用地,1宗为商务金融用地。据了解,9宗地块将于10月18日集中竞拍。
地块详情
备注:
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地块详情
备注:
1、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执行。
2、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地块详情
备注:
1、该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东昌府区政府缴纳建筑物价款237584234.92元,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东昌府区政府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东昌府区政府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出让人予以退还;
2、土地竞得人需提供7812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6000平方米,住宅用房72120平方米),东昌府区政府分别以6000及4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区政府委托聊城市东昌府区信息服务中心出具了《回购协议》,竞买人对该协议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2021年09月28日前)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该协议内容;
4、土地出让年限:该违法占地时间认定为2020年8月,城镇日期为2090年7月31日,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7月31日;5、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5、其他事项祥见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款。
地块详情
备注:
1、该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度假区管委会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度假区管委会缴纳建筑物价款384031326.8元,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度假区管委会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度假区管委会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度假区管委会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出让人予以退还;
2、该地块全部为回迁安置区,建成后度假区管委会以516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
3、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回购协议》,竞买人对该协议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2021年9月28日前)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该协议内容;
4、土地出让年限:该违法占地时间认定为2020年4月,日期为2090年03月31日;
5、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29号)文件要求执行;
6、该地块规划土地总面积为77413平方米,本次先行出让面积为76552平方米,出让起始价为34449万元(300万元/亩);待861平方米的收回完成后,以协议方式按照30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于地块竞得人。
7、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款。
地块详情
备注:
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地块详情
备注:
1、该竞价达到13636万元时,转入竞自持面积用于长期租赁住房,以100平方米()的倍数进行竞价,谁提供的自持面积多,谁就是最终竞得人。长期租赁住房的面积、套型、位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并在销售时予以公示;土地竞得人在办理项目房产许可时,自持长期租赁住房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同时明确长期租赁住房的位置、套数及面积。
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12号)文件要求执行。
3、土地竞得人对临近黄山路1184平方米的现状道路,不得用于开发建设,并对其北邻土地使用权人提供通行权。
4、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地块详情
备注:
1、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1]30号)文件要求执行。
2、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地块详情
备注:
1、该属违法占地(未供先建),现已处罚到位。受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东昌府区政府缴纳建筑物价款948531.2元,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起始价的20%不予退还。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东昌府区政府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东昌府区政府赔偿损失,已缴纳的,出让人予以退还;
2、土地竞得人需提供134474.69平方米(),东昌府区政府以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区政府委托聊城市东昌府区信息服务中心出具了《回购协议》,竞买人对该协议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2021年9月28日前)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该协议内容;
4、土地出让年期:该违法占地时间认定为2020年12月,住宅日期为2090年11月30日,商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11月30日;
5、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18号)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注: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款。
地块详情
备注:
1、土地竞得人须提供1870.55平方米商业用房,其中一层面积为901.33平方米,二层面积为969.22平方米,由市财政以10061元/平方米价格在本地块购买。
2、的具体位置、面积以房屋被征收人与部门签订的《安置房回购协议》为准。
3、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新城服务中心出具了《建设协议书》,竞买人对该协议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2021年9月28日前)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该协议内容;
4、土地竞得人应于2023年4月28日前交验项目回回购(除不可抗力外因素),由此所产生的超期临安费由土地竞得人支付。
5、回迁安置楼房政府回购资金自回购交付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土地竞得人;
6、土地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字[2021]22号)文件要求执行。
7、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对9块成交的后续情况,聊城房天下将持续为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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